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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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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7月26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5日(周三)-2018年7月26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 至2018年7月2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01单元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天广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794,3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26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831%。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5,377,9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483%。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1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和韩晶晶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方兴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794,35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45,00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都伟律师和韩晶晶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选举方兴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方兴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方兴先生简历

  方兴,男,1991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毕业,本科学历。曾担任厦门信息集团商贸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深圳市盛屯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现任盛屯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环锌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盛屯聚源锂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成都电冶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盛屯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方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外的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方兴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方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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