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自动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7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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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自动赎回期为运作周期内每个自然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共1个工作日。本次自动赎回期的时间为2018年8月1日。本基金在自动赎回期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规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自动赎回折算后新增的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2、本次自动赎回期相关业务说明
在本次自动赎回期,即2018年8月1日收市后,本基金净值将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进行基金份额的折算;注册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当期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自动赎回期不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主动赎回,亦不接受投资人的申购。
3、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折算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6月2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7月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关于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自动赎回期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
根据《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每个自动赎回期,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2018年8月1日为本基金自动赎回期,亦是本基金本次自动赎回期折算的折算基准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三、折算方式
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由登记机构自动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发起折算新增份额的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折算基准日基金净值—拟强制赎回的金额)
本基金的折算比例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八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折算日折算前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基金合同》,折算基准日日终,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做出调整,以已实现收益(为正时)为上限折算基金份额。若折算基准日日终未满足如上条件,则该自动赎回期不进行折算。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股票调整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17]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8年7月26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ST长生"(股票代码002680)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调整为3.96元。
在"ST长生"(股票代码002680)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财二号
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
到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为了更好地提醒投资者相关事宜,现发布关于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将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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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为保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博时招财二号大数据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如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根据2017年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现有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若不能变更注册为避险策略基金,均需转型为其他类型基金或清盘。鉴于本基金不再符合保本基金的存续条件,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前亦无法完成变更注册(变更为避险策略基金或其他类型基金)及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事项,因此,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将按照《关于避险策略基金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
三、保本周期到期后的安排
(一)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赎回安排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在基金保本周期内采取封闭式运作(保本周期到期日除外),期间不开放申购及赎回。本基金保本周期为两年,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为2018年8月9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该日赎回或转换转出本基金基金份额,并适用保本条款。2018年8月9日未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进入清算程序。
2、保本周期到期日的赎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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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开通情况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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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本周期到期后的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当日正常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
(三)赎回的处理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根据“份额赎回”的原则,即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认购、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的保本条款
在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如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其认购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累计分红款项之和低于其认购保本金额,基金管理人、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应补足该差额(该差额即为保本差额),并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个工作日)将该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基金财产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自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即2018年8月10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4、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五、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关于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8年7月27日起,本公司将增加广发银行代理博时荣享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6158;C类:006159)的销售业务。
一、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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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鑫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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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18年7月27日,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持续低于5000万元,则本基金将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并于2018年7月28日起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