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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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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查封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拍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95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查封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以及其对盛基投资享有的债权一并转让给齐鲁置业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款总计 49,026.234869 万元。截至目前,已收回 26,094.00 万元,仍有22,932.23万元款项尚未收回。2017 年 3 月 27 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责令债务人及担保人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 229,322,348.69 元及相关违约金或资产占用费。依据《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鲁 01 执 200 号),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于 2017 年 4 月、 5 月分批查封了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冻结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等。查封工作后,中润资源便立即申请对已查封的不动产进行评估。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7)鲁01执200号之十二),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1日查封被执行人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号(中韩商业广场A座)、207号的房地产(中韩商业广场B座)。经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山东广和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山东方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205号(中韩商业广场A座)、207号的房地产(中韩商业广场B座)于价值时点完整权利下的房地产价值为12,133.3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号、207号的房地产。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3日10时至2018年8月2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参见全国法院页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主要内容如下:

  拍卖标的: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号,207号房地产。

  标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珠海路205号(中韩商业广场A座),207号(中韩商业广场B座)土地使用权为山东盛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坐落于文登市珠海路南,初张路西。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5年6月21日,使用权面积为24,164平方米,205号,207号不动产总建筑面积为34,139.35平方米[其中205号(中韩商业广场A座)建筑面积17,085.94平方米、207号(中韩商业广场B座)建筑面积17,053.41平方米]房屋结构:均为钢混,房屋总层数:均为5层(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成年代为2012年。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起拍价:10,920.024万元,保证金:1,092.0024万元,增价幅度:25万元。

  (拍卖公告全文详见山东省司法拍卖网、淘宝网)

  二、风险提示

  1、本次拍卖存在流拍的风险。

  2、2018 年 5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重组预案,其中公司拟以对齐鲁置业的其他应收款债权等三项债权(以账面值作价)与交易对方相关资产进行置换。若拍卖成功,可能会对本次重组方案构成重大调整。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中润资源              公告编号: 2018-96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票(证券代码:000506,证券简称:中润资源)于2018年7月25 日、2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累计偏离值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问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2.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8年5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之回复》。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冉盛盛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关联方珠海横琴新区长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满足交易对方商业诉求,支持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提高盈利能力,同意作为担保方,为三项应收款项置出后的回款情况进行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就具体条款,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担保协议》。同时因股价波动幅度较大,交易对方提出调整发行股票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等条款,公司及控股股东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正在与交易对方沟通谈判。公司及控股股东争取尽快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签订具体的《担保协议》、《补充协议》。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及控股股东与交易对方就上述相关事项正在沟通谈判,存在不能达成一致,不能签署关于重组事项的具体的《担保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的可能性;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公司第二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本次交易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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