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通知,精功集团将其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0,600,000股已全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精功集团于2016年8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96%)质押给海通资管,初始交易日2016年8月15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8月15日;于2018年6月2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质押给海通资管,初始交易日2018年6月20日,购回交易日2018年8月15日;于2018年6月29日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补充质押给海通资管,补充质押期限自 2018 年 6 月29日起至2018年8月15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37、临2018-030、临2018-032)。
2018年7月25日,精功集团将其上述所持有的质押给海通资管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50,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7%)办理了股票解除质押,并于2018年7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2.97%(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2,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32,000,000股)。精功集团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113,4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80%。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