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4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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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运城市芮城县永乐南路139号亚宝芮城工业园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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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任武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刚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1.01、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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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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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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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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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议案名称: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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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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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议案名称: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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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议案名称: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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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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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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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子议案1.01-1.08、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勤律师事务所
律师:贺虎林、张爱军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证券代码:600351 证券简称:亚宝药业 公告编号:2018-025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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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根据本次回购预案,公司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 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5元/股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666.66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787,041,461股)比例为3.3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山西省运城市风陵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大道1号亚宝药业财务部
2、申报时间:2018年7月26日-2018年9月8日(工作日的9:00-17:00)
3、联 系 人:冯瑞
4、联系电话:0359-3388022
5、传真号码:0359-3388002
6、邮箱:fengrui@yabaoyaoye.com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