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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次董事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本次董事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电控产业整合实施方案及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四川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实施公司内部电控产业资源整合,通过增资扩股将东电控制、东锅控制和东方日立整合纳入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按照整合后的股东构成及组织构建同步修订四川东方电气自动控制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东方电气(印尼)有限公司合资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和印尼SUMBERGAS SAKTI PRIMA(简称SSP)集团以东方电气(印尼)有限公司为平台,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建立合资公司,双方同意东方电气按持股51%比例,SSP按持股49%比例向东方电气(印尼)有限公司新增股本400万美元。增资扩股后股本总额为600万美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