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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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7月1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8年7月25日,会议如期在广东梅州举行,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泳洪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陈程俊先生、黄志瀚先生,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陈建宁先生、宋稚牛先生、秦占军先生、代会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程汉涛先生,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唐国华先生、方小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当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方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交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交所投资者热线电话400-808-9999及邮箱cis@szse.cn,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交所反馈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建宁先生:男,45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主任科员;2000年1月至2005年5月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银行部、研究发展部高级经理;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联华金融控股公司北京代表处副总经理;2012年6月至2017年6月任四川聚信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今任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建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宋稚牛先生:男,53岁,华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学士学位,曾任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珠海联邦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格林泰德制药公司 副总裁,2004年至2018年任北京岐黄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稚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秦占军先生:男,35岁,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本科学历,2008年4月-2015年任西藏东方财富证券北京营业部机构部负责人,2015年至2017年西藏东方财富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秦占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代会波先生:男,37岁,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2007至2012年任职中信建投证券,2012年至2017年担任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担任深圳远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代会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陈程俊先生:男,24岁,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目前为广东盛泰华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倍易通科技有限公司股份董事及股东,深圳怡华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陈程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二大股东陈泳洪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黄志瀚先生:男,23岁,在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进修。黄志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黄利兵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方小波先生:男,43岁,中南财经大学金融系证券管理专业学士学位,曾任武汉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长、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2014年至2016年担任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年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上海双佳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2015年至今担任浙江报喜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今担任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方小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唐国华先生:男,55岁,北京大学法律学士学位,曾任杭州大学法律系讲师、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主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主任,2011年10月至今担任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目前兼任浙江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任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国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程汉涛先生:男,50岁,中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律师。2006年3月至2012年12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首席合伙人;2012年12月-2014年7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部门经理;2014年8月-2016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2016年7月-2017年3月任国光陶瓷独立董事;2016年12月起至今任任职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合伙人。现兼任深圳中资华资产评估事务所注册资产评估师、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深圳诚意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所长。现任深天地独立董事职务。程汉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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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8年7月25日,会议如期在广东梅州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胜梅女士主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满,公司拟聘任股东提名的范杰来先生、王志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范杰来先生、王志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钟高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范杰来的简历
范杰来先生:男,34岁,湖南大学国际金融学学士。2007年7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招商银行深圳分行,2016年4月至2018年3月任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产品部负责人。2018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福果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广州玄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兼总经理。
范杰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监事候选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志文的简历
王志文先生:男,31岁,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2012年8月,任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9月-2015年2月,任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纵贯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风控总监,负责基金运营和项目管理工作。并于2017年3月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
王志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监事候选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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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原职工代表监事廖胜梅女士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决定推举钟高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附件:
钟高华先生:男,37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药师,梅州市药学会理事会员。2012年至2018年2月任本公司GMP办公室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生产部长,2018年2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生产厂长职务。钟高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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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13日星期一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12日至8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8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或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审议议案:
议案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选举陈建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选举宋稚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选举秦占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选举代会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选举陈程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选举黄志瀚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选举唐国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 审议关于选举方小波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 审议关于选举程汉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 审议关于选举范杰来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 审议关于选举王志文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7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议案1、议案2、议案3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1、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8月8日、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登记方式: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及信函登记地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邮编:514021;传真号码:0753-2321916。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198”。
2.投票简称:“嘉应投票”。
3.投票时间:2018年8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嘉应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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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1-3的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①议案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②议案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③议案3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8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徐胜利
电话:0753-2321916
传真:0753-2321916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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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日期:
2018年 月 日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用“√”填在对应的空格内。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