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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6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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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5008-12单元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陈海锋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3人,董事长罗静女士、董事刘晖女士、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黄日雄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吴新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董事会秘书陈苑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懋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鑫、范瑞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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