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8-02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4日(周二)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23日—2018年7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至2018年7月2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庄坚毅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3名董事、4名监事、4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8 人,代表股份537,733,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8.4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0 人,代表股份537,344,2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8.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389,5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3 %。
2、A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 人,代表股份 482,817,078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4.8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2 人,代表股份482,427,569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44.7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人,代表股份 389,509 股,占公司A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4 %。
3、B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8人,代表股份 54,916,713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7.0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 人,代表股份 54,916,713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17.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B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 %。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形成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共36 人,代表股份 18,518,0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2 %。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
同意537,716,6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7 %;反对17,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3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 %。
2、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82,799,898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96 %;反对17,180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004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3、B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4,916,713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 0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邝晃煊、邓彩芳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星宇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24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8-02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7月24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选举黎锦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