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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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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8-054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七台河万锂泰电材有限公司转让部分房产和附属构筑物、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相关公告。

  2018年7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79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临2018-053号公告),上交所对公司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进行了审阅,需要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就相关问题在2018年7月25日之前披露对上述问题的回复并公告。

  就上交所提出的问题,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逐项落实,因相关事项需进一步核查落实,因此公司无法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在2018年7月28日之前向上交所提交回复文件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并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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