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8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明毅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悦城地产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060340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亦出具了财务数据更新至2018年5月31日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8】02060002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姜勇、曹荣根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鉴于标的公司大悦城地产2017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于2018年7月9日实施完毕,明毅就其所持有的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获得现金分红365,346,705.76港元;根据公司与明毅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相关的补充协议,明毅本次分红所得触及调整交易对价的情形,在分红实施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和发行股份应当相应进行调整,调整方案为:明毅获得的港元分红按照分红派息当日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即1港元=0.84591人民币元)中间价予以折算为人民币,即折合为人民币309,050,431.87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相应扣减本次明毅获得的分红金额,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由人民币1,475,607.94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444,702.9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84元/股,对应公司向明毅发行股份数量由2,157,321,549股调整为2,112,138,742股。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姜勇、曹荣根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099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20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7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明毅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中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要求以及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大悦城地产截止2018年5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8】02060340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同时亦出具了财务数据更新至2018年5月31日的《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瑞华阅字【2018】02060002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监事吴立鹏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0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变更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向明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或者“明毅”)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大悦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地产”)9,133,667,644股普通股股份(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64.18%,占大悦城地产已发行普通股及可转换优先股合计股份总数的59.59%)(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聘请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公司于近日收到中信证券发出的《关于更换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办人员的函》,中信证券原指定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王翔先生和杨朴先生因从中信证券离职,不再负责该项目的相关工作。为保证后续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证券现指派黄江宁女士和康昊昱先生接替王翔先生及杨朴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相关工作已经交接完毕。本次变更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为黄江宁女士和康昊昱先生。上述调整不影响中信证券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发表的结论意见,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事宜不构成障碍。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财务顾问主办人简历
黄江宁女士,保荐代表人,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2007年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三诺生物重大资产重组、现代制药重大资产重组、金城医药重大资产重组、华润双鹤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莱士重大资产重组、华新水泥非公开发行、招商地产公开增发等。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康昊昱先生,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学位,先后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加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包括:中原出版借壳焦作鑫安上市、中国交建A股IPO、鹏欣资源非公开发行、西部黄金IPO、现代制药重大资产重组、国元证券非公开发行、常宝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三诺生物重大资产重组等。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8-101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0日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5中粮地产MTN001”,代码:101554048),发行总额6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发行利率为4.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9日、2015年5月27日、2015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按期完成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兑付工作,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总额合计人民币625,800,000元。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已按期全额兑付完成。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