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2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18临-02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集团”)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冀中能源集团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截止本披露日,冀中能源集团持有公司 1,559,172,31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44.12%。冀中能源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2,517,245,19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71.23%。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人:冀中能源集团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积极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更好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

  3、增持股份种类:无限售流通 A 股。

  4、增持时间:2018 年 7 月 25日起6个月内,本次增持计划将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实施。

  5、增持金额:累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4,710万元、不高于5,000万元。

  6、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按增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实施增持计划。

  8、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定等有关规定。

  2、冀中能源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股票。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