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9日)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7月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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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7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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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