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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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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总经理暂停履职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本报记者 欧阳春香 

  

  凤形股份7月23日晚间公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副董事长、总经理暂停履职的议案》,暂由公司董事长陈晓代理行使总经理职责,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

  中国证券报此前刊发《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一文,独家披露了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陈维新与前董秘邓明,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涉嫌投入1亿元资金,指使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和另一名操盘手张某某拉升公司股价,不料却造成公司股价“雪崩”。对此,深交所7月13日向凤形股份发出《关注函》。

  7月17日晚间,凤形股份回复上述《问询函》时称,陈维新与邓明承认与李某某、张某某进行沟通接触。同时,陈维新分四次借给了李某某、张某某9600万元。

  凤形股份表示,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运作均由陈维新和邓明负责,二人因运作重大项目心切,加之对资本市场运作方式的规范性、风险性意识不足,导致自身承担了较高的风险;不及时向公司汇报,盲目决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至事后才逐步了解事实的过程及真相。

  凤形股份表示,陈维新、邓明必须承担不可推诿的相关责任。邓明已于3月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公司管理层亦建议陈维新暂停职务,拟近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处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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