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7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针对公司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经核查: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丁泽成先生按照增持计划于2018年7月19日、7月20日、7月23日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702,300股、10,000股和4,687,300股,合计5,399,600股。增持计划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和高管、核心骨干员工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8-005)。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