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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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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

  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18-051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收到本公司控股股东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荣泰”)的书面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金元荣泰拟以所持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日前,金元荣泰已取得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函[2018]745号《关于对金元荣泰国际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截至本公告日,金元荣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62,362.7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6%。根据《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期限为发行首日起不超过4年(含4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可交换债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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