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18年7月19日、2018年7月20日、2018年7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6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1、 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8-017)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预计2018年1-6月净利润为-1300万元至-700万元。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特别提示:

  持有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08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的10.6897%)的股东黄梓泰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黄梓泰先生的《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黄梓泰先生拟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黄梓泰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东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梓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089,682股,占公司总股本216,000,000股的10.689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部分)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5、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6、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32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三、减持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承诺及履行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黄梓泰承诺:若根据询价结果预计发行人本次新股发行可能出现超募的,将按照发行方案公开发售部分股份;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12个月内,其减持的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之后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减持。其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承诺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黄梓泰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黄梓泰先生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黄梓泰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