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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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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末和2018年一季度末,在建工程分别较上年末增长比例较大,主要是公司的“科研大楼”、靖远宏达的“冶炼废渣综合利用技术提升及产业优化项目”、宁波大地的“100吨/天危险废物焚烧生产线”等项目持续建造,2017年末此3项金额合计10,796.90万元,2018年一季度末此3项金额合计13,819.57万元。

  (5)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为28,427.79万元、54,711.25万元、117,462.68万元和131,693.17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7.40%、25.06%、33.98%和36.34%。

  报告期内,土地使用权变动如下:2015年8月公司与北京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编号为11010810100GB00353的面积为6,805.2平方米的土地,总价为4,769.50万元的土地,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编号为京海国用(2015出)第0018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016年公司收购杭州新德,使得期末纳入合并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增加1,380.65万元;2017年公司收购宁波大地、阳新鹏富、中色东方、扬子化工等公司,导致纳入合并范围的土地使用权增加。

  报告内,特许经营权持续增加,主要是BOT项目的前期建设投入计入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因此随着公司投资的BOT项目的增加,特许经营权期末余额也持续增加。

  (6)商誉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价值分别为0万元、5,035.92万元和37,801.53万元和37,801.53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31%、10.93%和10.43%。

  2016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收购了靖远宏达50.98%股份,增资成本7,329.00万元,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4,084.25万元,差额3,244.75万元确认为商誉。靖远宏达2016年7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6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收购了杭州新德51.00%股份,增资成本7,000.00万元,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5,208.83万元,差额1,791.17万元确认为商誉。杭州新德2016年9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公司通过受让老股方式获得宁波大地51.00%股权,收购对价9,588.00万元,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1,683.34万元,差额7,904.66万元确认为商誉。宁波大地2017年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公司以受让老股和增资方式收购阳新鹏富51.00%的股份,支付总金额16,830.00万元的对价,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4,454.10万元,差额12,375.90万元确认为商誉。阳新鹏富2017年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公司通过增资方式收购了濮阳远大50.98%股份,增资成本52.00万元,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7.35万元,差额44.65万元确认为商誉。濮阳远大2017年6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公司以受让老股和增资方式收购中色东方51.00%股份,支付总金额8,680.00万元的对价,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2,438.28万元,差额6,241.72万元确认为商誉。中色东方2017年10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17年,公司通过受让老股方式获得了扬子化工100.00%股份,收购对价13,100.00万元,购买日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为6,901.31万元,差额6,198.69万元确认为商誉。扬子化工2017年11月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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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41,765.76万元、231,580.71万元、348,517.93万元和391,518.94万元,2016年末、2017年末和2018年3月末负债规模较上年末分别增长了63.35%、50.50%和12.34%,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负债呈逐年增长的趋势。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负债总额分别为141,372.61万元、215,779.99万元、302,516.37万元和336,111.49万元,分别占同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为99.72%、93.18%和86.80%和85.85%,流动负债占比逐年下降主要是长期借款持续增加所致。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54,874.67万元、54,651.08万元、148,204.34万元和163,618.08万元,分别占同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38.82%、25.33%、48.99%和48.68%。

  2014年1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为69,875.48万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外部资金需求压力,但是随着BT项目的大面积开工,EPC项目和BOT项目数量和规模不断增加,以及外延并购需求的增长,公司持续通过短期借款的方式筹集资金,因此短期借款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短期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

  ■

  (2)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44,699.04万元、60,090.14万元、83,348.88万元和79,961.29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1.62%、27.85%、27.55%和23.79%。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分包款、材料及设备款持续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工程施工类项目的占比进一步提高,使得应付的工程进度款相应增加,这类项目的土建工程等由分包商所完成工程量的比重较大,而公司通常按分包商完成工程量的一定比例支付进度款,其余部分需待工程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支付。

  (3)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分别为33,874.79万元、 37,731.24万元、24,644.84万元和46,820.25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3.96%、17.49%、8.15%和13.93%。

  预收款项主要是公司承接工程时按合同约定收到的工程预付款和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余额呈上升趋势,主要是随着公司工程项目规模的扩大,预收下游企业账款增加,以及尚未办理结算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分别为1,744.67万元、17,558.84万元和30,123.94万元和33,738.79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3%、8.14%、9.96%和10.04%。

  2016年末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了15,814.17万元,主要是当期公司向190名激励对象授予了772.3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收到员工入资款10,912.60万元,公司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因回购义务确认的负债金额为10,912.60万元,该负债于年末计入其他应付款。

  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中的应付股权转让款主要是公司收购扬子化工、中色东方、阳新鹏富等按照合同条款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1,751.61万元、2,357.39万元、2,453.72万元和1,545.93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4%、1.09%、0.81%和0.46%。

  2015-2017年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较大且持续增长,主要是员工人数增加、薪酬水平提高且包含尚未支付的年终奖所致。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4,325.57万元、6,683.39万元、8,221.12万元和4,636.69万元,分别占同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3.06%、3.10%、2.72%和1.38%。

  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公司为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人,也一并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因此2016年12月31日应交营业税无余额,而应交增值税大幅增加。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5,000.00万元和5,000.00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1.65%和1.49%。

  2017年末和2018年一季度末,一笔由民生银行出借的期限2年长期借款(2016年8月12日至2018年8月12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均为5,000.00万元。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2.10万元、34,973.15万元和0万元、0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总额的0.00%、16.21%、0%和0%。

  2015年4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10月8日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根据资金实际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2016年3月23日,公司通过北京银行发行了利率为6.00%的1年期短期融资券35,000.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3月21日,公司已按期归还了上述短期融资券。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长期借款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构成,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15,000.00万元、40,400.94万元和50,800.00万元,占同期末非流动负债的0%、94.93%、87.83%和91.68%。

  2017年末,公司长期借款较上年末有较大比例增长,主要由于公司多个BOT项目进入建设期,该类业务投资金额较大,资金占用周期长,公司相应增加了长期项目贷款。

  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长期借款合同如下:

  ■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分别为0万元、0万元、5,035.68万元和4,007.58万元,占同期末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10.95%和7.23%。

  2017年末和2018年一季度末,公司根据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分别确认长期应付款5,035.68万元、4,007.58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逐年下降,主要系公司2014年12月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大幅增加,致使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为扩大规模,不断将资金投入到工程项目、股权投资和清偿银行贷款等方面,使得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而对应的存货和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大幅增加,因此各期末流动比率与速动比率大幅下降;此外,公司承接的BT项目产生的应收工程款计入长期应收款,属于非流动资产,也使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各期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74%、59.53%、64.60%和66.61%,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3.31%、52.25%、58.46%和60.86%,整体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工程承包和BT 项目形成的部分工程款未结算或未到收款期,导致资金回笼较慢,而BOT等投资运营类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也占用了较大的资金,为补充运营资金,公司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债务融资,提高了资产负债率。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

  注:(1)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账面价值平均值

  (2)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平均值

  (3)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价值平均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有较大幅度提高,而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

  目前公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工程施工收入,公司根据与业主办理的结算手续确认应收账款,同时确认工程结算(存货减项)。因此,结算手续的办理时间直接影响应收账款和存货之间的变化,并进而影响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

  2015-2017年末,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加,承接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数量也持续增加,新开工项目规模大,工程跨期完工结算现象比较普遍,结算周期较长,因此期末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大幅增加,而工程结算余额较小,导致报表科目存货余额较大,而应收账款余额较小;其次,由于公司BT项目产生的应收款项计入长期应收款,而非应收账款,也会导致应收账款周转率偏高。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低于同期净利润,且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低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公司与业主和总承包商签订合同中所约定的工程结算方式和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的。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1、工程项目结算模式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影响

  高能环境在承接工程项目时,主要有BT、EPC、BOT三种模式。

  在BT模式下,项目建设完成移交给业主后再进行工程结算:公司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期间公司按月申报工程量,并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但在工程施工期间业主不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待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审核后,公司再分期收回工程结算款和相应的投资回报。因此,BT模式下工程一般无进度款,需待项目办妥竣工手续后方可收取首期回购款,而公司已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支付了项目履约保证金、工程分包款、材料采购款等支出。

  EPC模式按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工程结算:根据行业惯例,工程承包合同一般约定采取分期收取工程款的方式,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后公司通常可以收到10%~30%的预收账款;工程施工过程中通常可收到30%~70%的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后,业主或工程委托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工程决算审计造价的90%~95%,剩余5%~10%的工程造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支付。体现在现金流量分类上,EPC项目的回款和支出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

  BOT模式则是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作为项目运营方,收回投资额及投资回报:公司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建造期间业主不会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待项目通过环保等验收合格后,公司作为项目的运营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以运营费形式收回项目的前期投资额及适当的投资回报,运营期内项目现金流比较稳定。体现在现金流量分类上,BOT项目在建设期没有现金流入,支出体现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在运营期的回款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受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于2012年12月24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的影响,高能环境在报告期内没有新增BT项目,预计未来也不再新增BT项目,但在报告期内存在之前以BT模式承接的项目。

  2、2015年与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

  公司在根据完工进度确认收入时,收到的工程结算款通常少于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此外,公司在市场开拓阶段需支出咨询费、差旅费、考察费等费用;在招投标阶段需支付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通常还需支付履约保证金,上述项目也增大了公司现金流出。

  公司2015年与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由目前公司所处的快速发展阶段和客户属性所共同决定的。一方面,得益于近年来环保行业的快速发展,报告期公司的经营规模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营业收入2015年度较2014年度增长31.15%、2016年度较2015年度增长53.63%,公司每年不断将资金包括项目回款投入到新项目的建设中;另一方面,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市政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大型工矿企业和大型石油化工企业,信誉度好,虽然实际发生坏账可能性较低,但是存在收回项目投资款相对较慢的情形。这都导致经营性现金流出较大,经营性现金流入相对较慢,进而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较大负值。

  2015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远高于2016年,主要是2015年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BT项目较合同规定提前实现了回购。正常情况下,BT项目在办妥竣工手续后3~4年内分期收回工程结算款和相应的投资回报,而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BT项目本次提前回购则是在办妥竣工手续时即收回了大部分投资;由于BT模式下工程一般无进度款,提前回购的回款金额较大,克拉玛依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本次回款20,673.28万元。

  3、2017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的原因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0,155.97万元,主要原因是:

  (1)以前年度建设的部分BT项目进入回购期或者提前回购,长春市三道垃圾场环保生态公园BT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回款18,080.00万元。

  (2)EPC项目方面,在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公司加强现金流管理,EPC项目所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负值呈逐年缩小的趋势:一方面,公司加强了应收款项管理工作,逐项梳理各项目合同额、收款条件、应收款项确认、项目状态、疑难情况总结分析等,多部门多维度协同合作,加大项目应收款项催收力度并取得较好的回款效果;另一方面,公司不断优化投标项目管理,将公司主要资源向优质项目配置,对于毛利率较低、回款条件苛刻、客户信用不好的项目提前予以剔除,有效避免公司工程款项垫付情形出现。

  4、公司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分析

  BT项目方面,公司在报告期存在之前承接BT项目的回款和支出;而受政策限制,报告期内没有新增BT项目,预计未来也不再新增BT项目。现有BT项目于2018年初完工,未来3年,随着BT项目陆续办理竣工验收手续,BT项目将进入密集回款期。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78,200.74万元,均为BT项目所形成的。

  BOT项目方面,公司大多数BOT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影响相对较小;未来3年,随着包括募投项目在内的投资运营类项目进入运营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将有较大改善。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正在进行转型,报告期初公司经营模式以工程承包为主,目前已建立了工程承包与投资运营相结合的经营模式,其中工程承包主要为EPC项目,投资运营主要为BOT项目。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手运营类项目共34个,其中城市环境板块运营项目15个,工业环境业务板块运营项目19个;其中大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建设期,建成投入运营后能够为公司贡献较为稳定和持续的收入和利润,并能产生较为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分别为45,392.97万元、37,009.32万元、77,431.48万元和25,934.32万元,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并购所支付的现金。

  由于BOT项目建设期支出体现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而随着多个BOT项目进入建设期,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逐年增长,分别为10,865.67万元、23,322.33万元、62,636.93万元和20,259.09万元。BOT模式下,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作为项目运营方,收回投资额及投资回报。公司签订合同后,根据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建造期间业主不会向公司支付工程结算款。待项目通过环保等验收合格后,公司作为项目的运营方,在特许经营期内,以运营费形式收回项目的前期投资额及适当的投资回报,运营期内项目现金流比较稳定。体现在现金流量分类上,BOT项目在建设期没有现金流入,支出体现为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在运营期的回款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公司自2014年底上市以来围绕主业开展并购和投资工作,拓宽危险废物处置产业链的地域和细分行业布局,提升危险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的能力,这也导致报告期内“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增长较快,分别为16,956.00万元、0万元、23,512.46万元和649.00万元。其中,2015年为收购鑫卓泰支付的现金净额;2017年为收购宁波大地、阳新鹏富、濮阳远大、中色东方、扬子化工支付的现金净额。

  2016年投资所支付的现金为13,704.38万元,主要是认购伏泰科技股份款4,139.54万元;同时公司为抓住国内环保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充分发挥自身的产业优势,与磐霖资本共同发起设立了磐霖高能环保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出资3,479.85万元;此外,香港高能和公司还分别投资250.00万美元和960.00万元设立了REPG和科领环保。

  2017年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6,550.00万元中,包含收回前期因乌鲁木齐市大浦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新疆弘安发电有限公司和忻州市洁晋发电有限公司的借款8,900.00万元,杭州新德收回理财产品5,150.00万元,以及收回合并阳新鹏富前借予其的2,500.00万元。2017年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375.00万元中,包含杭州新德购买理财产品5,250.00万元,以及公司支付购买股权保证金1,125.00万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吸收投资和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015年,公司现金充足,为减轻银行融资成本,置换并偿还了部分利率较高的借款,其中偿还南京银行借款11,946.21万元、招商银行借款4,000.00万元和中国银行借款5,000.00万元;此外,公司新增了新加坡华侨银行借款2,100.00万欧元。

  2016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主要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19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72.30万股,共收到员工入资款10,912.60万元;其次,子公司靖远宏达和杭州新德分别收到少数股东增资款2,431.00万元和1,000.00万元。筹资活动流入主要是公司通过北京银行发行了短期融资券35,000.00万元,以及新增平安银行10,000.00万借款和民生银行理财通借款5,000.00万元。

  2017年和2018年1-3月,公司多个BOT项目进入建设期,该类业务投资金额较大,同时在经营规模和收入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公司增加了长期借款和短期借款,同时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相应增加。2017年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59,418.15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2,213.00万元(含本金为35,000.00万元的短期融资券借款),净额77,205.15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037.35万元中,支付2016年度现金股利1,654.62万元,偿付利息7,382.73万元。2018年1-3月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8,581.81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2,589.05,净额25,992.76万元;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887.98万元,均为偿付利息。

  2017年,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140.36万元,为根据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所支付的保证金及各期支付的现金1,765.75万元,融资租赁手续费97.76万元,以及收购少数股权支付的现金2,250.00万元,债券承销费及手续费26.85万元。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募投项目概况及募集资金使用

  (一)本次计划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4,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到位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募投资金使用

  单位:万元

  ■

  ■

  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二、募投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情况

  2015年1月1日,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从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评、生态补偿、排污许可等基本制度作出了规定,完善了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新环保法的贯彻实施,对于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该文件指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推进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专业化、产业化的重要途径,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要以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领域为重点,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营造有利的市场和政策环境,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健全第三方治理市场,不断提升我国污染治理水平。

  2016年5月28日,《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正式发布,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随着产业政策扶持和倾斜,土壤修复行业未来将迎来持续发展阶段。经核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016年11月29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在备受瞩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过程中,节能环保行业被列为七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环保行业地位得以大大提升。通知中明确要加快发展先进环保产业,大力推进实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区域与流域污染防治整体联动,海陆统筹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促进环保装备产业发展,推动主要污染物监测防治技术装备能力提升,加强先进适用环保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集成创新,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环保产品,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全面提升环保产业发展水平。到2020年,先进环保产业产值规模力争超过2万亿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BOT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邵阳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BOT项目主要是提供污泥运输、处理和处置服务并收取污泥运输服务费、污泥处理服务费和污泥处置服务费。本项目位于江北污水处理厂东侧预留用地,占地约62.47亩,主要采用“水热反应+厌氧消化+机械脱水+干化”工艺,该项目远期建设规模为300t/d(80%含水率的污泥),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200t/d(80%含水率的污泥)。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15,946.5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方式,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项目使用的土地由国土部门按市政公用性质无偿划拨,BOT项目单位享有项目运营期内土地使用权。

  4、政府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关于邵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持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市发改环资[2014]115号)。

  本项目已取得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邵阳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邵市环评[2015]25号)。

  本项目已取得邵阳市人民政府和邵阳市国土资源局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邵市国用[2016]第D00154号)。

  5、经济效益估算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8.31%。

  (二)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贺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贺州市人民政府为发展城市环境卫生事业,利用先进技术建设和发展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该项目远期建设日均处理垃圾能力为900吨,一期工程建设日均处理垃圾能力为500吨,主要处理贺州市市区(八步区、平桂管理区)及其周边60公里内县(钟山县、富川县)、乡镇的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工艺为“炉排排炉焚烧垃圾+余热发电”,焚烧产生的烟气采用“脱酸+布袋除尘”的烟气净化工艺。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额26,154.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3,2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方式,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贺州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29年(含建设期),项目使用的土地由国土部门按市政公用性质无偿划拨,BOT项目单位享有项目运营期内土地使用权。

  4、政府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会《贺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贺发改能源[2017]53号)。

  本项目已取得贺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贺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贺环审[2016]60号)。

  本项目已取得贺州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权证书》(编号:D45000191063)。

  5、经济效益估算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为9.07%。

  (三)和田生活垃圾焚烧PPP项目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和田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是整个和田地区实施的第一个PPP项目,该项目对和田市服务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进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可有效改善和田各族群众居住环境,项目的实施亦可为和田市乃至全地区的PPP项目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该项目一期设计规模为日均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采用2×500吨/日的焚烧线,垃圾储坑和卸料平台一次建成,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配套新建处理300吨/日的渗滤液处理车间。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55,446.06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0,0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方式,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94.73%,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27%。该项目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项目使用的土地由国土部门按市政公用性质无偿划拨,项目单位享有项目运营期内土地使用权。

  4、政府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新发改能源[2017]638号)

  本项目已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和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函[2016]1615号)

  本项目已取得和田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权证书》(新(2017)和田市不动产权第0000125号)。

  5、经济效益估算

  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04%。

  (四)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工程

  1、项目基本情况

  江苏泗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是经泗洪县政府批准的为加快推荐城乡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设计远期规模为日处理垃圾量不低于800吨/日,一期工程日处理量不低于300吨/日(发改委核准批复),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一期工程日处理量变更为500吨/日,建设地点位于泗洪县青阳镇。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接收储运系统、焚烧及热力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水处理系统。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6,542.0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000.00万元。

  3、实施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方式,项目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泗洪高能环境生物质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项目使用的土地按照国土部门审核的土地面积由泗洪县人民政府行政无偿划拨。

  4、政府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批复》(苏发改投资发[2015]690号);

  本项目已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泗洪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审[2015]49号);

  本项目已取得泗洪县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权证书》(苏(2016)泗洪县不动产权第0016023号)。

  5、经济效益估算

  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不低于6.68%。

  (五)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治理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苏州溶剂厂污染场地治理项目主要对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场地受污染的土壤与地下水进行修复,根据场地污染程度的不同,修复场地分为A区(采用“原位热脱附+表层土壤开挖+水泥窑”方式进行修复)和B区(采用“开挖+水泥窑”方式进行修复),治理区域面积约25,950m2,治理污染土方量约282,418m3,地下水量约为70,065m3,主要污染因子为苯、氯苯、石油类。

  2、项目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25,896.64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0,800.00万元。

  3、政府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苏州市发改委《关于苏州化工集团原场地、安利厂原址场地等四幅地块污染土壤治理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苏发改中心[2013]198号)。

  本项目已取得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苏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苏州溶剂厂原址北区污染场地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建[2017]1号)。

  4、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为环境污染治理类工程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大大降低该片城市用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提高城市总体环境质量,有利于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并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综上,本项目的建设具有显著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

  经核查,发行人已从市场需求、投资规模、盈利能力等角度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分析比较,同时也进行了必要的论证和充分的准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可控,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五、本次募集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有利于公司在国内环保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经营业绩,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发行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本次发行后,公司资本实力将显著增强,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主营业务领域的项目承揽和项目全流程服务能力,抢战环保领域市场份额,优化公司未来环保产业布局和可持续发展。

  2、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公司的总资产规模将增加,负债结构更趋合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改善财务状况、提高公司资金实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但随着相关项目效益的实现及财务费用的节省,未来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务将会得到较大提升。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备查文件目录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保荐工作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自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投资者可以在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也可访问相关互联网网址查询部分相关文件:

  ●查阅地点: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9号院高能环境大厦

  ●联系人:郝海星

  ●电话:010-85782168

  ●传真:010-88233169

  ●互联网网址:www.bgechina.cn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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