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东福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35,587,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东福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831,042,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57%。2018年7月23日,公司接到通知,东福实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87,48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质押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7月20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8月15日。质押期限自2018年7月20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本次东福实业补充质押股份为587,4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股份办理质押后,东福实业累计质押股份数量165,587,483股,占东福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19.93%,占公司总股本的6.69%。
二、东福实业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事项。
2、东福实业质押股份未出现平仓情形,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经向东福实业了解得知,东福实业对于股权质押建立有完善的动态监控机制,根据监控情况及时做出风险判断,并通过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例如购回了结合约(还款)、补充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方式,提前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