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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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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18-118号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完成募集资金专户
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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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6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4】573号文《关于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1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人民币79,422.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971.10万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5,450.90万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46.0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904.87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26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2014]020005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制定了《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必须严格按照本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申请并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本公司证券部,由证券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及总裁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总裁权限范围的支出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呈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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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昆明呈贡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为了有效达成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同时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11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广西、四川、重庆实施部份的投资,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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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于2014年12月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按照上述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18年4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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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审批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8日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营连锁营销网络建设、信息化电子商务建设、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实毕,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完成结项,现按专户管理需要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开立专户8个,2018年6月22日已完成销户4个,已发布公告《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完成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

  近日,公司已完成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工作,同时,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四川鸿翔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公司子公司重庆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销户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已全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并完成对该部分专户的销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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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工作已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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