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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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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拥有(或受托)的陵水中银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并已于2017年7月31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海南日报》发布了资产处置公告,同时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在《经济日报》发布了资产处置公告。现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金[2008]85号)等办法之规定,就处置债权资产变动情况予以补充公告。 一、债权资产变动情况 1、原资产处置公告清单所列重组债权金额因处置时间原因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公司拥有对陵水中银发展有限公司重组债权本金余额、重组收益(或重组宽限补偿金)合计人民币2,023,409,341.81 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2、原资产处置公告特别说明中涉及买受人另行支付与上述重组债权相关的费用发生变动,具体如下: 华融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债务人进行托管产生的相关债权费用,合计人民币96,713,533.98元,其中本金人民币79,094,391.68元,资金占用费人民币17,619,142.30元。该债权费用与上述重组债权均作为本次资产处置标的一并整体转让。 备注:上述债权金额暂计算至2018年6月30日,具体金额以最终确认为准。 二、其他说明事项 资产处置涉及的交易条件、对交易对象的要求等事宜与原资产处置公告一致。 三、公告期限 本补充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2018年7月2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 杨先生:0898-66786621,朱先生:0898-6673439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898-66719311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53-1号 传真: 0898-66700042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3日 债务人名称 转让债权 第一笔 第二笔 第三笔 合计 陵水中银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本金余额 127,000,000.00 883,230,000.00 459,900,000.00 1,470,130,000.00 重组收益 (或重组宽限补偿金) 47,796,097.22 332,401,157.08 173,082,087.50 553,279,341.81 合 计 174,796,097.22 1,215,631,157.08 632,982,087.50 2,023,409,34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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