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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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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69证券简称:智慧能源公告编号:2018-096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高塍远东大道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承志先生主持,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王征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进一步收购北京京航安机场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评估方法适用性的说明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设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

 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蒋锡培、蒋承志、蒋华君、陈静、匡光政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数为1,418,694,821股。

 本次股东大会所议事项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叶晓红、邓宸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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