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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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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900951 证券简称: 大化B股 公告编号:2018-021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7月17日,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交所转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文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沪01执483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205号)】,公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750万股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的具体情况

 1.被冻结人: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时间:2018年7月13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

 冻结股份数量为8750万股,冻结的股份为以前已质押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87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82%。

 2.被冻结股份全部为非流通股。

 3.被冻结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75亿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3.64%。

 本次冻结后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8750万股,占其持股总数5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1.82%。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此次冻结为对以前已质押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8750万股股份的冻结,此次冻结事项暂不会对公司的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化集团大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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