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公司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3360 证券简称:百傲化学 公告编号:2018-048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7月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大连市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沐百路18号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松木岛分公司综合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刘宪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杨杰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议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雅楠、朱思萌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