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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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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2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董事11名,实际参与董事11名;监事 3 名列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 审议通过《关于罢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高级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沈志伟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违背上市公司高管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详见公司2018-025、026号公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上述人员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罢免上述人员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 恒生电子 编号:2018-028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罢免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于2018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六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罢免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高级副总裁廖章勇、副总裁沈志伟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违背上市公司高管对上市公司的忠实义务(详见公司2018-025、026号公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上述人员已经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同意罢免上述人员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罢免廖章勇、沈志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罢免理由充分,罢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罢免廖章勇、沈志伟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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