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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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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发展 公告编号:2018-071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1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源”)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大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未收到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相关文件。

 2、北京万方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冻结股份数量为11,660万股,占万方源所持公司股份的100%,股份司法冻结开始日期为2018年6月28日,到期日为2021年6月27日,冻结申请人为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大股东万方源之控股股东万方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方集团”)印章使用失误,将文件中应盖万方集团的印章处误盖成万方源的印章,所以导致了本次司法冻结的误操作,目前万方集团正在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后续解除冻结事项。

 二、大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止本公司披露日,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持有公司股份1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大股东万方源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1,6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69%。

 三、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大股东万方源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是由于万方源之控股股东万方集团印章使用失误,将文件中应盖万方集团的印章处误盖成万方源的印章而导致了司法冻结的误操作,目前万方集团正在与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商后续解除冻结事项,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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