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本次会议书面通知,于2018年6月29日以本人签收或邮件方式发出。2018年7月6日,公司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举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文件送公司监事会及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事项与证监会已经受理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简称“重组”或“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已得到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因不存在关联董事[原因可查阅2018年3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18—19)的相关内容],没有董事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充分发表意见,以9人同意,无反对和弃权的表决结果形成下列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情况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目前市场情况,公司将取消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项目。
2、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取消募集配套资金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上市公司拟对交易对象、交易标的、配套募集资金等作出变更,达到一定的程度将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对于配套募集资金变更是否构成方案调整的标准如下:
“1)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2)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仍以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嘉华信息100%的股权。本次调整的内容为取消配套募集资金。本次调整的内容不涉及交易对方和交易标的的变更,仅为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上述调整内容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同时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巨潮资讯网刊载了《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于本公告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取得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茂业通信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