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47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7月9日(星期一)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及议案已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季伟先生辞职,致使董事会成员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青龙管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张敬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敬泽先生简历如下:
张敬泽,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中级经济师。曾任甘青大区销售经理、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夏青龙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敬泽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张敬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张敬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敬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公告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前任总经理季伟先生于2018年7月3日辞职,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敬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张敬泽先生简历见议案1。
3、《关于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青龙”)2017年归属于股东可供分配净利润428.77万元,按净利润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710.17万元。
同意甘肃青龙按以下方案对2017年度利润进行分配:
以甘肃青龙2017年12月31日实收资本3,428万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685.6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4.57万元转入下一年度用于公司发展。
上述甘肃青龙的利润分配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权益调整,不会对公司2017年度的业绩产生影响。
上述分配预案已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四次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根据《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7月25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49)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并附签字页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青龙管业独立董事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48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7月9日,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张敬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敬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
由于公司非独立董事季伟先生辞职,致使董事会成员少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青龙管业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张敬泽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核查,张敬泽先生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七)被最高人民法院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截止本公告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对该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张敬泽先生的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时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张敬泽先生简历附后。
二、聘任公司总经理
鉴于公司前任总经理季伟先生于2018年7月3日辞职,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长马跃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敬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张敬泽先生的任职聘任。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张敬泽先生简历
张敬泽,男,196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专科,中级经济师。曾任甘青大区销售经理、甘肃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夏青龙水利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现任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敬泽先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工作、任职。
张敬泽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2.3条所列情形。
张敬泽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所列的“失信被执行人”。
张敬泽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本次会议召开之日,张敬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8-049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18年7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时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24日15:00起至2018年7月25日15:00止,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新科青龙管道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7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7)。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公司将对该议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注:按照相关规则规定,该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科技园兴春路235号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1。
4、《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回执》格式详见附件三。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范仁平、马丽花
电话:0951-5070380、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七、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 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 出席2018年7月25日召开的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委托书所示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未作具体表决指示的议案,被委托人可行使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
注: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止2018年7月20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青龙管业”(002457)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帐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18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