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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名称: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广宇先生
4、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日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18年7月9日(周一)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7月8日15:00—2018年7月9日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8日15:00—2018年7月9日15:00。
6、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5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7、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6,817,6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0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795,2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74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0,02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02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9,962,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796,5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4%;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2%;反对2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委派了秦颖律师、姜昕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核查, 本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