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基金销售机构
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信普泽”)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自2018年7月11日起,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

 一、 费率优惠活动

 (一)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自2018年7月11日起,投资者通过宜信普泽购买如下基金,可享受相关费率优惠;

 ■

 具体费率计算以上述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的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因本公司旗下鹏扬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封闭期,该基金暂不开通申购、赎回、转换等相关业务,也不参与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该基金自开放日常申购等业务当日起,在开放期将参与本公告上述费率优惠活动。

 (二)费率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上述销售机构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销售机构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3、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二、 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099-200

 网址:www.yixinfund.com

 2.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三、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