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年 1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使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2018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8 年 7 月 9 日,公司归还人民币7,000万元至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所有款项,已全部归还;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尚未到归还期限,仍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在此期间,公司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18 年 7 月 9 日,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74,734,893.41 元(含利息收入),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47,974,049.74 元(含利息收入),上述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