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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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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3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8日-2018年7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9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8日15:00至2018年7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公司四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栗延秋女士。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35,069,9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581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2,148,4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0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921,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921,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2,921,4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议案1.01 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2 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3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4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5 回购股份的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069,9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1,4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

 2、负责人:夏蔚和;

 3、见证律师:陈沁、闫克芬;

 4、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公告。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的情况下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5,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13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1,153.84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8月23日,每日8:30—12:00 13:00-17:30 。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

 联系人:肖薇、竹鹏

 邮政编码:100176

 联系电话:010-67871609

 传真号码:010-52249888

 电子邮箱:zhupeng@shengtongprint.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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