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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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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8-053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电影《我不是药神》票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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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投资、营销和发行的电影《我不是药神》(以下简称“影片”)已于2018年7月5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公映(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关于电影〈中国药神〉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7月8日24时,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4日,累计票房收入约为人民币13.33亿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50%。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从事广播电影电视业务》的有关规定,发布此公告。

 截至2018年7月8日,公司来源于该影片的票房收益约为6,500万元-7,500万元(最终结算数据可能略有误差)。目前,影片还在上映中,该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票房收入以中国大陆地区各地电影院线正式确认的结算单为准;同时,该影片其他收入暂无法估计。票房收入与公司实际可确认营业收入会存在差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就该影片取得的财务收入将按照公司与其他合作方签署的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计算。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影片在报告期内的相关财务数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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