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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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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7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并于2018年7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5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7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15:00~2018年7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18年7月24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行驶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行使表决权。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1.0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1.0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1.0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1.0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和资金来源

 1.06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

 1.07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8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2018年7月3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7月25日9:00-12:30,13:30-18:00。

 2、登记地点: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箱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雅莉,朱宏宇

 联系电话:0755-36889712

 传真:0755-36889822

 地址:广东省深圳南山区海信南方大厦25楼东方精工证券部

 邮编:518000

 邮箱:ir@vmtdf.com

 5、参加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1”,投票简称为“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表决权,如委托人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与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及余文芳女士的通知,其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发生补充质押和解除质押情形,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补充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所持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

 2、持股5%以上股东余文芳女士所持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3、上述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88,347,8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438%。本次质押完成后,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74,620,90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比例为92.7119%,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9.4972%;

 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余文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8,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252%。本次解押完成后,余文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08,94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为99.996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250%。

 二、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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