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创业板份额(场内简称:创业分级,基金代码:161022)、富国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A,基金代码:150152)、富国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B,基金代码:150153)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9日,创业板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板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创业板A、创业板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板A、创业板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创业板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创业板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创业板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创业板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创业板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创业板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创业板份额的情况,因此创业板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创业板份额、创业板A、创业板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板A与创业板B的上市交易和富国创业板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近期,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综指ETF;交易代码:510210)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波动,2018年7月6日,综指ETF二级市场收盘价为3.397元,相对于当日3.216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5.63%。2018年7月9日,综指ETF二级市场收盘价为3.353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1年1月30日,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可在本基金上市交易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让基金份额。
2、综指ETF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者面临损失。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富国臻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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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该日)起至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所对应的3个月月度对日的前一日,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该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等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为2018年7月12日的1个工作日。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等业务的,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如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18年7月13日将进入第二个封闭期。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者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期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在开放期的每个开放日内,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的业务办理时间之外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手续、办理时间、处理规则等在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前提下,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6)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 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申购的最低金额。
4.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a、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b、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c、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d、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e、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
基金申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5. 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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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6.2代销机构
无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每个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富国臻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富国臻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日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
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工业4.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工业4.0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基金代码:161031)、富国工业4.0A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A,基金代码:150315)、富国工业4.0B份额(场内简称:工业4B,基金代码:150316)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9日,工业4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工业4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工业4A、工业4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工业4A、工业4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工业4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工业4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工业4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工业4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工业4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工业4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工业4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工业4.0份额的情况,因此工业4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工业4.0份额、工业4A、工业4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工业4A与工业4B的上市交易和富国工业4.0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基金代码:161027)、富国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级,基金代码:150223)、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级,基金代码:15022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9日,证券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证券B级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证券A级、证券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A级、证券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证券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证券B级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证券B级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证券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A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证券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证券份额、证券A级、证券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A级与证券B级的上市交易和富国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
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
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场内简称:新能源车,基础份额,基金代码:161028)、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A,基金代码:150211)、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场内简称:新能车B,基金代码:150212)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7月9日,新能车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新能车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新能车A、新能车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车A、新能车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新能车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新能车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新能车B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新能车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新能车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新能车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新能车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情况,因此新能车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A份额、富国新能源汽车B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新能车A与新能车B的上市交易和富国新能源汽车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