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总是在波动中曲折发展的。迄今为止,西方市场经济没有改变周期性金融危机的运行规律。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渐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在西方市场经济条件下周期性发生破坏性金融危机的制度根源,经济和金融市场总体保持了持续平稳发展态势。
但是历史过程也说明,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周期性波动的规律依然存在。我们不是要从根本上去消灭经济和金融的周期性波动,让它永远不发生,而是要尽量减少它的破坏性,让它释放出催生新经济、新金融、新结构的动能。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目的,就是要超前把握我国经济和金融市场周期性发展的规律,充分发挥制度优越性,主动调整结构,加速释放风险,全面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异常波动的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释放过程的破坏性。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已经多次应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出现的巨大波动,应对能力不断提高,在化解和释放金融市场潜在风险的同时,通过加速改革、主动调整和完善制度,推动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步入更高层次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