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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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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8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原有总股本12,231,566,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29日。公司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相应增加至14,677,880,280股。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目前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预案》之相关规定及授权,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内容及说明

 1、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变,仍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13元/股(含13元/股)调整为不超过10.75元/股(含10.75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P0﹣V)/(1+n)=(13-1/10)/(1+2/10)=10.75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按照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不超过10.75元/股(含10.75元/股)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将相应调整为约27,90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3、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优先将其用于员工股权激励,同时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注销部分股份。若按调整后回购数量为27,906万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有鉴于此,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按回购数量为27,906万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被注销,按回购数量为27,906万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回购预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二、本次调整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本次回购股份计划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回购预案》修改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将符合上市条件,回购后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证券代码:002027 证券简称:分众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9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以下简称“回购预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6月29日实施完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4月25日、2018年6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相应调整了回购预案中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038《公司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以下简称“调整公告”)。

 根据回购预案及调整公告,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A股、社会公众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75元/股(含10.75元/股),预计回购股份约为27,90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90%,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回购方案、回购实施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实施本次回购,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8月22日,每日9:30—11:30、13:00—16: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369号兆丰世贸大厦28-30层

 联系人:林南邮政编码:200050

 联系电话:021-22165288传真号码:021-22165288

 电子邮箱:FM002027@focusmedia.cn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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