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8-097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28号),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华泽钻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将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罢免4名董事和1名监事的提案。你公司目前有7名董事和3名监事,如果前述提案全部获得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则公司董事人数和监事人数将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人数。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针对前述股东大会可能出现的各类结果,书面说明如果出现公司董事人数和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的情形下,罢免董事或监事的股东大会决议的生效条件和时间,以及你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时间表。请该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对你公司就前述事项的书面说明的合规性发表核查意见。请你公司在2018年7月10日前向我部报送并公告前述书面说明和法律意见。
此外,你公司2018年6月29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显示,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司法途径对关联方所持有或控制的广西华汇新材料有限公司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实现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部分偿还的议案》。同日,我部督促你公司根据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要求和公告格式指引,补充披露前述议案的具体信息,但截至目前你公司未按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请你公司在2018年7月10日前,根据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要求,详细披露前述议案的具体信息,明确披露前述议案所涉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应聘请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以及需履行的各项审议程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请你公司聘请律师对前述议案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核查意见并同步披露。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复以上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华泽 公告编号:2018-09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61号),具体内容如下: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自2018年3月21日起,由董事长刘腾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由公司新聘任的财务总监黄鸿办理。本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你公司对信息披露工作不重视,黄鸿对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流程不熟悉,导致近期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存在如下问题:拟披露信息文件不按照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编制,内容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拟披露信息文件个数不齐备、格式不符合规定要求;多次错选、漏选公告类别。本所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你公司反馈,但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多次拖延、敷衍应对,导致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未能在要求时间内完成。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条和第17.1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我部郑重提醒,你公司的前述问题给你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带来了较大障碍和风险,你公司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刘腾、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的具体人员应参加本所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的学习;并请你公司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聘任事项应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三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回复以上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