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3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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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及会议资料,并通过电话确认。于2018年7月6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并于2018年7月6日上午10: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9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75”的公司《关于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76”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为“2018-77”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78”号公告。
表决情况: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4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6月2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并经电话确认。于2018年7 月6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5人。于2018年7月6日上午11:00前收回有效表决票5张。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天俊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能耗高,重新改造需要较大投入,对其进行拆除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加快处置含铅废渣进度,使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将部分含铅废渣委托转运处置的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且该事项的决策程序适当,因此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5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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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于2018年7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拆除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罗平县天俊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俊公司”),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能耗高,已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环境保护需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保护要求,切实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天俊公司拟对其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拟拆除的上述固定资产原值21,695,079.82元,累计折旧18,279,085.19元,固定资产净值3,415,994.63元。
上述固定资产为天俊公司主要生产线,拆除后天俊公司不具备生产条件,将无法继续开展生产,对于天俊公司的后续处置,罗平锌电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固定资产的拆除,待程序履行后实施,尚不确定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待清理完成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具体影响数,以会计师事务所审定数为准。
上述固定资产为天俊公司主要生产线,拆除后天俊公司将无法继续生产,本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规定进行财务信息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子公司天俊公司因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能耗高,
重新改造需要较大投入,对其进行拆除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四、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天俊公司氧化锌粉生产线及附属设备老化、工艺落后、能耗高,重新改造需要较大投入,对其进行拆除报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因此同意该议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6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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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一、原条款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意见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改为:“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意见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在原条款第一百三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意见。”原董事会职权的相应条款调整顺延。
三、增加党建章节,该章节放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之后,该新增章节内容如下:
第五章 党组织及党的工作机构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条: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立中国共产党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和中国共产党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组织(以下简称“公司纪律检查组织”)。
第一百零一条: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公司纪律检查组织负责人、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任命。公司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保证党组织作用在决策层、监督层、执行层有效发挥。严格执行企业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
第一百零二条: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和公司纪律检查组织设专门的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团委等群众性组织。公司党总支部委员会所属工作部门,党支部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党务工作人员和同级经营管理人员享受同等经济待遇。
第一百零三条:公司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公司在重大决策上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党组织委员会职权
第一百零四条:公司党组织委员会主要职权包括:
(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把方向、管大局,抓大事、保落实,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
(二)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对中央、省、市、县及公司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指示和重大工作部署进行组织实施,并对下级党组织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三)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加强各决策主体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好干部标准及其有关规定,推荐和考察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正副职位人选。各主体班子其他成员、董事会拟聘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门委员会人员,党组织对其提名人选进行考察,并经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长、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四)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度资金运作,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维护稳定等涉及公司政治责任、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方面的目标任务和采取的重大措施。
(五)领导公司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严格把握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健全完善和组织实施干部、人才的教育、培养、选拔、使用和考核奖惩激励机制及其相应的各项工作。主导关系职工权益重大事项的决策,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六)组织召开党组织会,会前根据需要讨论的内容做好调查研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有关情况与董事长、总经理事先进行交流沟通;会中就有关决策事项进行政治把关,会后围绕决策事项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推动,确保董事会决策目标实现和经理层执行高效。
(七)组织召开公司党员代表大会、党组织工作会、党政联席会、党的民主生活会,指导监督公司、厂级领导班子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和规范党的政治生活,保障党组织功能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八)抓好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定期研究党的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和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信访综治维稳等重点工作,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发挥职能作用。
(九)领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公司群团组织和党群工作部门开展工作,指导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企业文化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引导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企业宣传思想工作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企业民主管理和各种文明创建。
(十)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目标要求,承担本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和检查考核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党员干部“一岗双责”,落实考评结果运用。
(十一)建立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制度,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公司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做法,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得不到纠正的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十二)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组织决定的事项。
第三节 公司纪律检查组织职权
第一百零五条:公司纪律检查组织的主要职权包括:
(一)落实监督责任,维护党的章程及其党内法规,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协助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研究、部署、检查、落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公司党组织有关决定决议和工作部署。
(五)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规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六)受理来访信访电访举报,按职责管理权限,检查和处理本企业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及其党内法规的案件。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八)研究其他应由公司纪律检查组织决定的事项。
第四节 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公司党组织委员会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有:
(一)党组织委员会先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党组织发现董事会、经理层拟决策事项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或可能损害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时,要提出撤销或缓议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党组织认为另有需要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重大问题,可向董事会、经理层提出。
(二)会前沟通。进入董事会、经理层尤其是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党组织委员,要在议案正式提交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前就党组织委员会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与董事会、经理层其他成员进行沟通。
(三)会上表达。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在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时,充分表达党组织委员会研究的意见和建议。
(四)会后报告。进入董事会、经理层的党组织委员要将董事会、经理层决策情况及时报告党组织。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章节、条款,故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
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7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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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合同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合同虽已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作出明确约定,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2、合同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将会增加当期管理费用约1502万元。
3、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且标的物转出地和转入地的环保部门同意办理方可生效。
一、合同签署概述
为尽快处置公司含铅废渣,使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并做到确实履行社会责任。近日,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平锌电”)与有危废处置资质和危废转运资质的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和马龙鹏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和《危险废物运输协议》,将公司渣库内的含铅废渣委托其转运和回收利用。预计两合同不含税金额共计约为1502万元。
二、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1、《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学文
注册资本:1650万元
注册地:曲靖市马龙县工业园区小寨循环经济片区
主营业务: 氧化锌的生产及销售
2、《危险废物运输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马龙鹏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辉
注册资本:300万元
注册地:曲靖市马龙县工业园区小寨循环经济片区
主营业务: 普通货物、危险废物货物运输
经核查,公司与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马龙鹏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其发生同类业务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及数量
合同标的:含铅废渣(氧化锌浸出渣,含铅、锌)
合同数量:30000实物吨(以实际过磅数结算)
(3)处置费用:350.57元/实物吨(不含税);
(4)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双方以确认的运输数量为结算依据,并由需方按国家税务局确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供方。
(5)违约责任对于委托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2、《危险废物运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当事人
甲方: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马龙鹏泉环保有限公司
丙方:马龙鹏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及数量
合同标的:含铅废渣(氧化锌浸出渣,含铅、锌)的运输
合同数量:30000实物吨(以实际过磅数结算)
(3)运输费用:150元/实物吨(不含税)
(4)付款方式:每月结算一次,双方以确认的运输数量为结算依据,并由需方按国家税务局确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供方。
(5)违约责任对于委托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执行。
四、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前述合同的不含税金额共计约1502万元, 本合同的签订将会增加当期管理费用约1502万元。
五、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相关标的物可能会引起市场较高关注度,合同的执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技术等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违约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了加快处置含铅废渣进度,使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将部分含铅废渣委托转运处置的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该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了加快处置含铅废渣进度,使公司生产经营符合环保要求,将部分含铅废渣委托转运处置的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要求,且该事项的决策程序适当,因此同意该议案。
八、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 月6 日
证券代码:002114 证券简称:罗平锌电 公告编号:2018-78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8年7月23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23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 月22日—2018年7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7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7月22日下午15:00 至2018年7月23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18年7月18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本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见2018年7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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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认真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18年7月20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6558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2018年7月20日下午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 2018年7月19日至7月20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郑建书、赵 静
联系电话:0874-8256825
传 真:0874-8256039
电子信箱:1453238950@qq.com
通讯地址:云南省罗平县罗雄镇长家湾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 编:655800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7月6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14
2、投票简称:锌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例如:如股东先对某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该议案以先表决的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若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无法再对本次会议任何议案作出相反的表决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7月22(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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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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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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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每一议案均有“同意”、“反对”、“弃权”三种意见,请在确定意见的□内表示你的意见。
2、每一议案只能有一种意见,多选意见或不选意见均视为对该项议案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