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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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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金洲慈航股票代码:000587公告编号:2018-42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兴业证券对股东盛运环保所持股份进行违约
处置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盛运环保持公司股份156,703,43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38%。

 二、本次股东所持股份违约处置的主要内容

 (一)违约处置基本情况:

 2016年12月,盛运环保将持有的公司12300万股股票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方式质押给兴业证券,后因盛运环保未能及时清偿到期债务,其股份被司法冻结,盛运环保亦未能及时履行质押股份提前购回义务。

 现兴业证券决定采用公证后强制执行的方式对质押股份中的60,779,326股流通股进行违约处置,并已获得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兴业证券预计将采取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变卖盛运环保持有的该等股份。

 (二)盛运环保持股拟减持原因:违约处置

 股份来源:盛运环保作为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的交易对方而获得的股份以及前述股份因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所获得的转增股份。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和比例:数量不超过60,779,326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减持期间:自本事项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减持价格区间:兴业证券确定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前次减持预披露情况:2018年3月2日,公司接到盛运环保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已披露2018-04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截至目前,公司前次披露的盛运环保拟减持时间已到期,盛运环保未减持公司股票。

 2、截至本公告日,盛运环保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做出的相关承诺正在履行中,未发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盛运环保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兴业证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对该等股份的处置,具体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本事项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盛运环保出具的《关于减持股票的告知函》;

 2、《兴业证券关于对盛运环保进行违约处置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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