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通知,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部分股份办理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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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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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456,844,794股,占公司2018年7月4日总股本的30.47%,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及补充质押登记手续后,其累计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360,044,077股,占公司 2018年7月4日总股本的24.02%,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78.81%。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委托书;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