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七月
重要提示
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6年2月2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57号文准予注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中国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进行了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6年5月25日正式生效。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
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纳入到投资范围当中,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的中小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该类债券不能公开交易,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一般情况下,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交易不活跃,潜在流动性风险较大;并且,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受市场流动性限制,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从而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损失。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5月25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设立日期:2013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7
联系人:周良子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3]1280号文件批准,于2013年11月7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经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14年8月21日公告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2亿元。2018年1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亿元增加至人民币9亿元。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调整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43,41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1.49%;
利安资金管理公司(Lion Global Investors Limited)出资人民币256,590,000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8.51%;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马宇晖先生,董事长,学士。11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产品开发副经理、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副行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章宁宁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邹忠良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信用卡中心销售部副经理、市场部高级副经理、业务发展部高级副经理;宁波银行余姚支行行长助理(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零售公司)、余姚支行副行长(个人银行);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现任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陈首平先生,董事,学士,新加坡籍。曾任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投资经理、货币市场主管;华侨银行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华侨银行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利安资金管理公司董事。
陈友良先生,董事,硕士,马来西亚籍。曾任职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风险分析师;巴克莱资本操作风险管理部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业务经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主席办公室主席特别助理;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资金部副总裁;新加坡华侨银行集团风险部资产负债管理总经理。现任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首席风险官。
芦特尔先生,董事,学士。14年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陈巍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职于中国外运大连公司、美国飞驰集团无锡公司。现任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华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康吉言女士,独立董事,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职于上海基础工程公司、海南中洲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审计师事务所(上海沪港审计师事务所)、上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现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合伙人;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鹏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处副处长,现任暖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投资总监。
2、监事会成员
施道明先生,监事,硕士。曾任宁波银行总行零售公司部(小企业部)、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宁波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宁波银行个人银行部、信用卡部总经理。现任宁波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
姜丽荣先生,监事,硕士。5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同业部同业销售岗、非银同业部高级经理助理、高级副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部副总监。
狄泽先生,监事,学士。11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专员;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经理。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监,兼风险管理部副总监,兼合规部副总监。
3、管理层成员
芦特尔先生,总经理,相关介绍见董事会成员部分内容。
毛慧女士,督察长,硕士。12年相关行业从业经验,曾任职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源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监察经理;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永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永兴先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11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担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基金经理;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担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乔嘉麒先生,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8年证券相关从业经验,曾任宁波银行金融市场部固定收益交易员,从事债券及固定收益衍生品自营交易、自营投资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现任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总监助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公司总经理芦特尔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助理徐翔先生、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总监兼量化投资总监李永兴先生、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助理乔嘉麒先生担任执行委员。
督察长、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合规部负责人、交易部负责人、各基金经理、各投资经理、研究人员可列席,但不具有投票权。
总经理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协调统筹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并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议案通过需经2/3以上委员同意,主任委员有一票否决权。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法定代表人:周易
联系人:陈雁
联系电话:025-83387218
成立时间:1991年4月9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复[1990]497号文
组织形式: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拾壹亿陆仟贰佰柒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关于核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007号)
1、托管人公司介绍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于1990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1991年4月9日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991年5月26日正式开业。1994年,经江苏省体改委批准,公司改制为定向募集股份公司。1997年6月,公司更名为“江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3月,公司更名为“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11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整体变更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7日,公司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2009年7月,公司吸收合并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2月,公司成功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5年6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华泰证券是一家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证券集团,具有庞大的客户基础、领先的互联网平台和敏捷协同的全业务链体系。公司搭建了客户导向的组织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为个人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证券及金融服务,并致力于成为兼具本土优势和全球视野的一流综合金融集团。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2014、 2015 年,公司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的结果为 A 类 AA 级, 2016 年为 B 类 BBB 级,2017年为A类AA级。
2、主要人员情况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充分发挥作为新兴托管券商的证券市场专业化优势,搭建了由高素质人才组成的专业化托管团队。现有员工具有多年金融从业经历,丰富的证券相关业务经验,均具备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本科以上人员占比100%,硕士研究生人员占比超过90%,专业分布合理,是一支诚实勤勉,开拓创新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团队。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泰证券于2014年9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可为各类公开募集资金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提供托管服务。华泰证券始终坚持稳健的经营理念,严格管理、审慎经营、规范运作,注重风险管理,保持良好的资本结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金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规范运作、严格管理,确保基金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部拥有独立的安全监控设施,稳定、高效的托管业务系统,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履行基金托管职责,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则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秉持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的理念,在组织体系、决策授权、制度流程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风险治理组织架构
华泰证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包括四个主要部分:董事会及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总裁室及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各职能部门以及各业务部门。
董事会是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并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设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需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决策的风险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总裁室是风险管理的最高执行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和批准,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具体负责实施风险管理工作,并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公司设首席风险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在主要业务部门都设立了一线的风险控制组织,各级组织和人员需在授权范围内履行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明晰,强调相互协作。公司指定风险管理部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监测、评估、报告公司整体风险水平,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合规法律部是华泰证券合规管理的核心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执业行为进行合规管理,以及管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稽核部负责对公司各级部门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及经营管理绩效进行独立、客观地检查、监督、评价,并督促其改进。各部门分工协作,各有侧重,共同发挥事前识别与防范、事中监测与控制、事后监督与评价三道防线功能。资产托管部通过设立内部合规岗位、内控检查机制、报告机制等方式,实现对各类风险的全面有效管理,保证在合法合规、稳健规范的基础上开展基金托管业务。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华泰证券资产托管业务具备了系统、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涵盖了业务管理操作、会计核算、监督和内控、信息系统、内部管理等各方面,覆盖了资产托管业务开展的各个重要环节,能够有效指导业务正常运转、稳健发展。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1、通过严格的业务隔离制度、专用交易单元及结算备付金账户、合理的账户结构、核算对账机制、实物资产盘点制度、内部多层级监督检查机制、系统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安防控制等措施有效控制资产安全风险;2、通过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投资监督系统、投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核心业务数据向公司风控部门开放、透明化运作等措施有效控制投资监督风险;3、通过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多维度对账机制、复核监督机制、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和灾难备份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金清算风险;4、通过明确指令处理相关要素机制、严格资金划付管理流程、划款指令审核机制、监控资金变动机制、人工备份划款方式、及时沟通反馈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金交收风险;5、通过协议约定估值方法、信息传递程序及差错处理机制、独立会计核算机制、建立对账机制、会计资料管理调阅机制、差错及应急处理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资产净值估算错误风险;6、通过信息披露和保密制度、协议约定信息披露的内容和程序、原始账簿数据分析和采集机制、信息批露授权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信息披露风险。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禁止投资行为,基金投资、融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参与银行间债券市场,基金管理人投资流通受限证券,选择存款银行进行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上述事项及投资指令或实际投资运作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应及时以电话提醒或书面提示等方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应积极配合和协助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和核查。基金管理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应在下一工作日前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就基金托管人的疑义进行解释或举证,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直销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6887 8782、6887 8773
联系人:吴亦弓
网址:www.maxwealthfund.com
二、代销机构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周易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25-83387254
联系人:马艺卿
联系电话:025-83389093
网址:www.htsc.com.cn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3799
联系人:李灏
联系电话:010-60838693
网址:www.cs.ecitic.com
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0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站:www.swhysc.com
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八楼
法定代表人:李季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0985
客服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联系人:赵楠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站:www.ydsc.com.cn
10、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005-000
公司网站:www.tfzq.com
1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7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12、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1栋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www.fund123.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刘汉青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 www.snjijin.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登记机构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二十一世纪大厦27楼
法定代表人:马宇晖
联系电话:(021)5169 0188
传真:(021)5169 0179
联系人:曹丽娜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双鸽大厦18G
负责人: 奚正辉
电话: 021-5036 6225
传真: 021-5036 6733
经办律师: 屠勰、孙贤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21)2228 8888
传真:(021)2228 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石静筠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第七部分 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政策性金融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可转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每个交易日日终,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不含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稳健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自上而下的方法进行固定收益和权益类品种的动态配置,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波动的基础上,追求适度的超额收益。
(一)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资产配置以债券为主,并不因市场的中短期变化而改变。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国家经济政策、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资金供求关系和股票市场等因素的分析,研判经济周期在美林投资时钟理论所处的阶段,积极、主动地确定权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并进行实时动态调整,以追求适度的超额收益。
(二)债券选择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主要采取信用策略,同时辅以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收益率利差策略、息差策略、债券选择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以最大程度上取得超额收益。
1、信用策略
本基金通过主动承担适度的信用风险来获取较高的收益,所以在个券的选择中特别重视信用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本基金采用经认可的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债券筛选,同时对债券发行人以及债务信用风险的评估进行债券投资范围的调整及投资策略的运用。本基金根据国民经济运行周期阶段,分析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展状况、市场地位、财务状况、管理水平和债务水平等因素,评价债券发行人的信用风险,并根据特定债券的发行契约,评价债券的信用等级,确定债券的信用风险利差。
2、久期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自上而下的组合久期管理策略,以实现对组合利率风险的有效控制。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周期所处阶段及其它相关因素的研判调整组合久期。如果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组合的久期,以较多地获得债券价格上升带来的收益;反之,如果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组合的久期,以减小债券价格下降带来的风险。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察收益率曲线和信用利差曲线,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和信用利差曲线走势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
在考察收益率曲线的基础上,本基金将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信用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本基金还将通过研究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经济周期、市场供求关系和流动性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所占投资比例。
4、息差策略
本基金将利用回购利率低于债券收益率的情形,通过正回购将所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债券,利用杠杆放大债券投资的收益。
5、骑乘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骑乘策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这一策略即通过对收益率曲线的分析,在可选的目标久期区间买入期限位于收益率曲线较陡峭处右侧的债券。在收益率曲线不变动的情况下,随着其剩余期限的衰减,债券收益率将沿着陡峭的收益率曲线有较大幅度的下滑,从而获得较高的资本收益;即使收益率曲线上升或进一步陡峭,这一策略也能提供更多的安全边际。
6、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信用债券市场的收益率水平,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和信用利差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信用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主要围绕久期、流动性和信用风险三方面展开。久期控制方面,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的分析和预判,灵活调整组合的久期。信用风险控制方面,对个券信用资质进行详尽的分析,对企业性质、所处行业、增信措施以及经营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尽可能地缩小信用风险暴露。流动性控制方面,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8、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资产支持证券主要包括资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ABS)、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MBS)等证券品种。本基金将重点对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影响资产支持证券价值的因素进行分析,并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对投资价值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三)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回避对市场短期趋势的预测,结合对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成长空间、行业集中度、公司竞争优势等因素的判断,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成长性、估值水平、公司战略、治理结构和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追求股票投资组合的长期稳健增值。
(四)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五)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的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最大限度保证基金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力求实现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
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更加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等)、不同发行主体(政府、企业等)和期限(长期、中期、短期等),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中债综合指数各项指标值的时间序列更加完整,有利于更加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市场。在综合考虑了指数的权威性和代表性、指数的编制方法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理念,本基金选择市场认同度较高的中国债券综合全价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若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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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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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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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债券中有两只债券的公允价值相等,按照公允价值的大小排名并列第五位,故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五名债券明细中实际填列了六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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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3月31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永赢双利债券A
■
永赢双利债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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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5月25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仲裁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实际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实际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10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五、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永赢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更新了重要提示的部分信息;
2. 更新了绪言的部分信息;
3. 更新了释义的部分信息;
4. 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部分信息;
5.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部分信息;
6. 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部分信息;
7. 更新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部分信息;
8. 更新了基金的投资的部分信息;
9. 更新了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10.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部分,数据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1日;
11. 更新了基金资产的估值的部分信息;
12. 更新了基金的信息披露的部分信息;
13. 更新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4. 更新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的部分信息;
15. 更新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的部分信息;
16. 在“其他应披露事项”一章,新增了本基金自2017年11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有关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7日
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现场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公 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审议《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7楼(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部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见附件一)。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6】日,即在2018年【8】月【6】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注: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会议表决权)。
四、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1.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大会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基金份额的总数、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3.大会主持人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
4.大会主持人确定和公布监票人,公布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姓名、见证律师;
5.大会主持人宣读议案;
6.享有表决权的与会人员对议案进行审议,并以提交表决票方式(见附件二)进行表决;
7.监票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监票人对此进行监督,公证机关对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8.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9.公证机关宣读公证词;
10.见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本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该机构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队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他人出席本次大会的,还应按照本公告第六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4.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六、授权
为便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有尽可能多的机会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充分表达其意志,基金份额持有人除可以直接出席会议外,还可以授权他人代其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如不能亲自出席本次大会,可以通过纸面授权方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本次大会。
1.授权所需文件
(1)个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三)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单位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2)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
机构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要提交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内容及格式参考本公告附件三)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如受托人为个人,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如受托人为机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和代表受托机构出席会议的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单位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如果受托人为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其将在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后统一办理授权手续(包括提供受托人上述证明文件)。
(3)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2.授权效力确定原则
(1)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仅可通过纸面方式授权受托人代为行使表决权。
(2)如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出席本次大会后,又亲自出席本次大会进行投票表决的,以其本人亲自投票的表决意见为准。
(3)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多次有效纸面授权的,以受托人收到的最后一次纸面授权为准;不能确定最后一次纸面授权的,如最后时间收到的授权委托有多次,授权相同的,按照该相同的授权计票;授权不一致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4)如果委托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表决意见的,将以委托人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授权委托书中未明确委托人的表决意见的,即视为授权受托人按照受托人的意志全权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在授权委托表示中表达多种表决意见的,视为委托人授权受托人选择其中一种授权表示行使表决权。
3.纸面授权资料的送交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基金管理人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可选择直接送交、邮寄2种方式送交纸面授权文件。
基金管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0】日【15】:【00】。
纸面授权资料应在授权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中心大厦27楼(邮编:200120);
收件人:乔琪;
联系电话:021-51690111;
封面请注明:“永赢稳益持有人大会授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他人或机构出席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也可由代理人携带纸面授权文件出席大会。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6】日,权益登记日当天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
2.基金管理人代表。
3.基金托管人代表。
4.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
5.基金管理人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1.预登记方式
(1)邮件方式预登记
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可将“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规定的文件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本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fund@maxwealthfund.com
邮件主题:永赢稳益持有人大会预登记
(2)传真方式预登记
在预登记时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可将“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规定的文件传真给基金管理人进行预登记。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传真号码:021-68878782/68878773
确认电话:021-51690111
2.预登记时间
2018年【7】月【20】日——2018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基金管理人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邮件方式预登记或传真方式预登记。
3.关于预登记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预登记情况估计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到会情况,以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进行相应准备。已办理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持有人大会会议入场前仍需按照本公告“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需要准备的文件和材料”及“六、授权”的规定提供相应资料办理现场会议登记,请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予以积极配合。
九、会议召开的条件
1.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统计显示,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应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以上;
2.到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证明及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代理人身份证明、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授权委托代理手续完备,到会者出具的相关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及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人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十、计票
1.大会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权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点,由大会主持人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3.如大会主持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可以对投票数进行重新清点;如大会主持人未进行重新清点,而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大会主持人宣布的表决结果有异议,其有权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要求重新清点,大会主持人应当立即重新清点并公布重新清点结果。重新清点仅限一次。
4.计票过程由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十一、形成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条件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在表决票上填写“同意”、“反对”或者“弃权”。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未填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份数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
4.《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二、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出席的有效基金份额应当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若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3个月以后、6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为限),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十三、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良子
联系电话:021-51690105
网址:http://www.maxwealthfund.com
2、监督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78903
4、见证律师事务所: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
十四、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将于2018年【8】月【21】日【9】时【00】分召开,届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聘请的公证机关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将对与会人员资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登记,请出席会议人员务必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携带必需的文件提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不再对未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登记,未登记的持有人不得入场参加会议。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保持会议秩序,服从召集人的引导,除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会务人员、聘任律师和公证机构及召集人邀请的人员以外,召集人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召集人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特别提醒各位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进行预登记及会议现场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是开立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开放式基金账户所使用的身份证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如若开立有多个账户且使用的是不同的身份证件,需要分别提供各账户对应的身份证件及(或)其复印件。
4.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5.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maxwealthfund.com)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1-51690111咨询。
6.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7日
附件一:《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附件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体验,降低持有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3月24日)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管理人提议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
具体调整安排可参见附件四《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议案如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及招募说明书也将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7日
附件二:
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表决事项:《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
1、请就表决内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内画“√”;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基金账户号”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http://www.maxwealthfund.com)或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本表决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出席于 年 月 日召开的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本人/本机构于权益登记日所持有的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至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结束之日止。若本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以最多两次重新召开持有人大会为限,本授权继续有效。本人(或本机构)同意被授权人转授权,转授权仅限一次。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开放式基金账户:
受托人: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关于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率的说明
为改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体验,降低持有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赎回费的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3月24日)的有关约定,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议调整永赢稳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进行调整。具体方案说明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本基金原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2、本基金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二、调整赎回费率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由于本基金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赎回费率设置调整,有可能对基金持有人的收益造成实质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投资者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一般决议,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不存在法律层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仍然为本公司,本公司具有较为丰富的运行经验,业务流程和保障机制完善。
因此,本基金调整赎回费率不存在技术运作层面的障碍。
3、投资运作方面
本公司已对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的运作进行了充分的分析与论证,通过严格的风险控制以及流动性管理措施,确保本基金投资的平稳运作。
三、调整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赎回费率的主要风险是议案被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并确定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与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了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本方案未获得持有人大会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持有人大会提交调整本基金赎回费率的议案。
2、运作风险及预备措施
本次调整赎回费率的目的是降低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由于本基金的赎回费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可能造成本基金或有的收益减少。同时,赎回门槛的下降,将可能提高基金规模的波动性。
本基金主要通过基金管理人的主动管理操作来增加投资收益,因此,赎回费对基金资产的收益增厚贡献极不显著。本基金赎回费率调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公司严格的风险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管理好投资组合的久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此外,投资者承担的费用成本降低,更有利于吸引新增资金,提高本基金投资运作的规模效应。
基金管理人: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