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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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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034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太极实业”)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产业集团”)与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成电路基金”)于2018年6月4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无锡产业集团向集成电路基金转让13,000万股国有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7%。上述事宜详情参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公开征集受让方结果及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以及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018年7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无锡产业集团发来的告知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作出《关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8]363号),同意将无锡产业集团所持公司13,000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集成电路基金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无锡产业集团(SS)持有63,009.4836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9.92%;集成电路基金(SS)持有13,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6.17%。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债券代码:122306、122347 债券简称:13 太极 01、13 太极 02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WUXI TAIJI INDUSTRY LIMITED CORPORATION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兴源北路401号21层)

 2013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2018 年 7 月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极实业”、“公司”或“发行人”)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德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德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德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概要

 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3月1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4]26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于境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主要内容如下:

 (一)太极实业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4年6月9日,公司公开发行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3太极01”,债券代码“122306”),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确定为6.25%/年。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13太极01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年4月25日,公司发布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太极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的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3太极01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6.25%,并在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2017年6月3日,公司发布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太极01”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13太极01的投资者回售金额为0元,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3太极0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债券面值仍为2.5亿元。

 (二)太极实业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014年12月3日,公司公开发行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3太极02”,债券代码“122347”),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确定为5.25%/年。公司控股股东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13太极02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太极02”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不上调的公告》,公司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13太极02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为5.25%,并在债券后续期限固定不变。2017年11月28日,公司发布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3太极02”公司债券回售结果的公告》,13太极02的回售金额为163,273,000元。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13太极0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的债券面值为86,727,000元。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2018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太极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议案》,并同步公告了《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太极100%股权及相关资产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太极”)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一”或“标的股权”)以及公司持有的与江苏太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备品备件(以下简称“标的二”或“标的资产”)以不低于经评估备案后的价格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对外转让(以上合称“本次交易”)。

 根据公告,以2018年3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股权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613,413,282.50元,标的资产账面价值为15,144.90万元;经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预评估,本次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7亿元左右,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54亿元左右(具体以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预评估价值合计8.24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3.36%。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事项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转让,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手续前,是否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挂牌转让手续前,本次交易对手方亦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之一为太极实业全资子公司江苏太极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之二为太极实业持有的与江苏太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备品备件。相关情况如下:

 1、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权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太极的100%股权,江苏太极主要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太极实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26720275131

 注册资本:60,05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孙鸿伟

 成立日期:2008年1月31日

 住所:广陵产业园内

 经营范围:涤纶浸胶帘子布、浸胶帆布和工业丝的生产、销售;化学纤维及制品、化纤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截至2018年3月31日,江苏太极的股东结构如下:

 ■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资格)出具的苏公W[2018]A1033号《审计报告》审计,江苏太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资产预评估情况: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务资格)预评估,本次标的股权的评估价值为6.7亿元左右(具体以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

 2、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情况

 (1)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拟转让的标的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与江苏太极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备品备件,主要为用于生产工业丝、帘子布等产品的机器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其账面价值为15,144.90万元。

 经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预评估,以2018年3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为1.54亿元左右(具体以经评估备案后的评估值为准)。

 (2)权属状况

 本次转让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挂牌转让方式予以对外公开出售,尚无确定交易方,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出售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金配置、集中资源和精力做好优势业务、突出主营业务、强化公司各板块业务协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事项将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程序,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挂牌价格不低于经国资监管部门最终备案确认的评估值。

 (七)相关提示

 1、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国有资产审批手续后方可实施。

 3、由于本次交易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进行,在完成挂牌程序之前,是否有受让方成功摘牌及交易对手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中德证券作为13太极01、13太极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在知悉上述事项后,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和公告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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