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01号)的核准,2017年11月公司向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1,500,000股,发行价格10.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075,000元,拟全部用于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扣除部分发行费用后余额为10,075,000元,并于2017年11月6日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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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109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于2018年1月4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15,075,000元,支付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节余3,679.44元(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总额的0.02%。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低于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审批程序。
2018年7月4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结余资金3,679.44元转入公司一般经营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
四、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鉴于公司全部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账户管理,公司已于2018年7月4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工作,《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