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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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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8-017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近日,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关于公司股权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权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9月11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2.34%)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办理融资业务,质押期限为一年。

 2018年7月3日,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4,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51%)质押给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对上述股权质押的补充质押,质押期限为2018年7月3日起至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二、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97,397,7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60%;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为1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85%,占集团公司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1.81%。

 本次股权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集团公司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股份等措施来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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