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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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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2018-03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撤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分别于2018年5月4日、5月18日受理了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诉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洋”)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和公司诉上海昂立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昂立教育”)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5日、5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诉与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侵权纠纷案的公告》(临:2018-019)和《关于公司诉与上海昂立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的公告》(临:2018-022)。

 二、诉讼撤诉的基本情况

 “昂立”品牌始于上海交通大学,多年来已经形成交大昂立、昂立教育等多个知名品牌。公司与新南洋和昂立教育有义务在各自经营领域共同维护“昂立”字号和“昂立”商标。现各方已达成共识,共同解决纠纷,因此公司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提出上述两案的撤诉申请。

 公司于2018年7月5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4民初9532号)和《民事裁定书》(【2018】沪0104民初11642号)。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三、本次诉讼及撤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和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诉讼由公司申请撤诉并获法院裁定准许,公司将负担案件受理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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