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 公告编号:2018-080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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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或增加、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7月5日(星期四)14: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7月4日-7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5日9:30-11:30和13:00-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4日15:00-2018年7月5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清华科技园科技大厦D座5层会议室。
(四)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33,437,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60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857,4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615%;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80,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991%。董事长乔志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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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书可、杨楠;
3、结论性意见: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全文于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
股票代码:000526 股票简称:紫光学大公告编号:2018-081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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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停牌事由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紫光学大,股票代码:000526)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29日、2018年4月9日、2018年4月1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2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2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39)。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4月23日(星期一)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16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8-0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5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54)。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9日、2018年6月5日、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62)、《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06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6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70)。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涉及的沟通、谈判事项较多,重组方案仍在进一步论证和完善中。公司于2018年6月4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在2018年6月21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相关事项的公告》(2018-065)。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申请继续停牌议案,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6月22日(星期五)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2018年6月2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2018-07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2018-078)。
二、停牌期间进展及安排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山铝业”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预估金额为236亿元,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教育部备案的天山铝业100%股权评估值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已达成并签署了意向协议,并拟签署《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等文件。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及相关各方仍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进行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将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并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后,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至少每5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拟通过国有产权公开挂牌方式出售其持有的厦门旭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9%股权,并由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购买)无关联性,不会对公司正在推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