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5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7月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关联董事艾立华、王安安、艾立宇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现定于2018年7月23日下午2点30分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6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8年7月5日上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远彬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价格客观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合理。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7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从2018年7月1日起,向副总经理艾亮、董秘艾燕租用其拥有的位于杭州的2套闲置住宅给办事处使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况
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租金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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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艾亮
(1)关联人介绍:女,1986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曾任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历任公司项目部经理,艾华学院执行院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副总经理。
2、艾燕
(1)关联人介绍:198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公司法务主管,平安证券北京投行部业务经理,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艾立华和王安安之女,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8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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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7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7月23日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1楼第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7月23日
至2018年7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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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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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1、个人股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7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湖南省益阳市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预计1小时,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2、 联系人:汤建新
3、联系电话:0737-6183891;传真:0737-4688205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7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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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8-05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7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份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转增股本9,000万股。2018年6月28日,公司已全部完成2017年度权益分派工作,详见公告《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8-051)。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9,000万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拟对《公司章程》中与注册资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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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相关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生效, 最终结果以登记机关核准后为准。
二、上网公告附件
1、《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