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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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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5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18-040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1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182%。本次解锁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票数量为 1,245,75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971%。

 2、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15年11月5日,第一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7年6月21日,本次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6月25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2、在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2015年4月20日,公司获悉报送的《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

 3、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4、2015年7月2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1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预留的 2,051,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79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为 13.87 元/股,并确定 2015 年 9 月 25 日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6、2015年11月4日,公司实际完成77名激励对象共计2,033,000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上市日为2015年11月5日。

 7、2016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王淼、蔺小洹、姚东明、李洪文、狄凌共计5人(狄凌为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其余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9,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8、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7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515,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

 9、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认为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已全部成就,同意 7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1,515,750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并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杨津萍、高剑、邓红萍、马汀、张渤、张伟、张宇、孙婷、施先忠、冯赓、王跃先、王萌、孙丽、黎艳平共计14人(均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5,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1、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授予登记完成日(即2015年11月5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预留部分权益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公司可申请解锁所获总量的50%。截至2017年11月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已届满。

 2、解锁条件成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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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次解锁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锁事宜。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可解锁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安排,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6人,可申请解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15,7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182%,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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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①公司于2016 年6月20日实施完成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同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5元(含税)。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33,000股变为3,049,500股。

 ②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其持有的18,000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于2016年11月办理完回购注销,故现有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1,500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继续锁定,同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股份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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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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