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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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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

 重要提示

 1、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18年1月30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30号)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18年06月25日起至2018年07月20日,本基金将向社会公开发售。在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的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及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发售(具体名单详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6、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C类基金份额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

 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8、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撤销。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0、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htcx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直销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咨询购买事宜。

 13、本基金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说明为准。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证券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本基金投资ABS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和特定风险。

 (一)证券市场风险

 1、政策风险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国有股减持与流通政策等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会对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导致证券市场价格波动而产生的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随着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变化,证券市场的收益水平也呈周期性变化,本基金的投资品种可能发生价格波动,收益水平也会随之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3、利率风险

 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债券的价格和收益率,同时也影响到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基金的收益。

 4、购买力风险

 本基金的利润将主要采取现金形式来分配,而通货膨胀将使现金购买力下降,从而影响基金所产生的实际收益率。

 (二)流动性风险

 指在开放式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基金管理人未能以合理价格及时变现基金资产以支付投资者赎回款项的风险。

 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

 投资人具体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和本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详细了解本基金的申购以及赎回安排。

 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债券回购、中小企业私募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投资股票、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标的资产大部分为标准化债券金融工具,一般情况下具有较好的流动性,同时,本基金严格控制投资于流动受限资产和不存在活跃市场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的投资品种的比例。除此之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历史经验和现实条件,制定出现金持有量的上下限计划,在该限制范围内进行现金比你调控或现金与证券的转化。本基金管理人会进行标的分散化投资并结合对各类标的资产的与其流动性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防范流动性风险。

 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

 基金管理人已建立内部巨额赎回应对机制,对基金巨额赎回情况进行严格的事前监测、事中管控与事后评估。当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经理和监察稽核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流动性评估,确认是否可以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当发现现金类资产不足以支付赎回款项时,需在充分评估基金组合资产变现能力、投资比例变动与基金份额净值波动的基础上,审慎接受、确认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在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可能采取延期支付部分赎回款项或者对赎回比例过高的单一投资者延期办理部分赎回申请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的相关约定。

 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对投资者的潜在影响

 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的前提下,可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综合运用各类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赎回申请进行适度调整。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暂停接受赎回申请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的部分或全部赎回申请可能被拒绝,同时投资人完成基金赎回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与其提交赎回申请时的基金份额净值不同。

 (2)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和“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详细了解本基金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接收赎回款项的时间将可能比一般正常情形下有所延迟。

 (3)收取短期赎回费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暂停基金估值

 投资人具体请参见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中的“六、暂停估值的情形”,详细了解本基金暂停估值的情形及程序。在此情形下,投资人没有可供参考的基金份额净值,同时赎回申请可能被延期办理或被暂停接受,或被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措施。

 (三)信用风险

 基金在交易过程发生交收违约,或者基金所投资债券之发行人出现违约、拒绝支付到期本息,都可能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和收益变化,从而产生风险。

 (四)管理风险

 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管理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判断等主观因素会影响其对相关信息和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

 (五)操作或技术风险

 基金的相关当事人在各业务环节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因内部控制不到位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致的风险,如越权交易、内幕交易、交易错误和欺诈等。

 在开放式基金的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影响。这种技术风险可能来自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注册登记机构、销售机构、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此外,基金还面临会计风险,其主要包括:基金数据维护风险、基金数据接收风险、基金估值风险等。

 (六)本基金投资ABS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特定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等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险。

 (2)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支持证券信用增级措施相关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利率风险、资产支持证券的流动性风险、评级风险等与资产支持证券相关的风险。

 (3)其他风险主要包括政策风险、税收风险、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

 (七)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于发行人自身特点,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同时单只债券发行规模较小,且只能通过沪深两大交易所特定渠道进行转让交易,存在流动性风险。

 (八)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除承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外还要承担如企业债、公司债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认购期间基金代码及简称

 基金代码:

 A类:006061

 C类:006064

 基金简称:红土创新增强收益债券

 (三)基金类别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四)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五)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六)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的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资产,通过精选信用债券,并适度参与权益类品种投资以增强基金获利能力,提高基金收益水平,在承担合理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九)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和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为2亿份。

 (十)销售机构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14层

 联系电话:0755~33011863

 传真电话:0755~33062910

 客户服务及投诉电话:400-060-3333

 电子邮箱:service@htcxfund.com

 (2)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s://trade.htcxfund.com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17楼

 法定代表人:彭纯

 联系人:胡佳敏

 电话: 021-58781234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郑慧

 电话:010-60838888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 www.cs.ecitic.com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辛国政

 客服电话:95551

 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4)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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